2021-09-03
一、任務內容
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(以下簡稱平臺)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向縱深推進,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的背景下,由生態環境部組織和指導,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開發、建設和運行的國家級技術服務平臺。按照“百千萬科技幫扶”對平臺支撐服務的要求,為做好平臺持續穩定運行與業務發展,平臺需進一步提升技術功能及服務。
主要任務:
任務一:平臺APP開發及微信小程序開發
1.平臺的APP客戶端技術開發、部署、上線運營服務;
2.平臺的微信小程序技術開發、部署、上線運營服務;
任務二:平臺科技幫扶技術支持
3.平臺科技幫扶等專區技術開發服務;
4.平臺專家庫的技術專區及專家遴選程序開發;
5.平臺性能優化、電話及在線智能回復功能、后臺統計搜索功能提升等技術支持;
子任務三:平臺中日技術合作專區技術支持
6.平臺中日技術合作專區(中日雙語版)設計開發;
7.平臺圖文內容AI視頻化處理服務案例。
成果產出:
1.正式上線并穩定運營平臺APP客戶端;
2.正式上線并穩定運營平臺微信小程序;
3.平臺科技幫扶等專區升級或新建模塊;
4.平臺中日技術合作專區(中日雙語版)正式上線;
5.平臺專家庫及遴選程序穩定運行;
6.平臺網站統計、展示功能更加用戶友好,平臺網站信息內容、展示手段、工作流程提升改造減少處理時間;
7.平臺宣傳圖文內容使用AI視頻化處理推廣試點案例。
二、申報條件
1.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,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均可申報;
2.參與申報的企業單位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;
3.具有與國家部委單位的項目合作經驗,2020年至今有與國家部委項目建設合作成功案例,合作金額不低于200萬;
4.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和工作質量控制制度,能夠確保項目資金使用效益。
三、申請受理
1.申請單位按照附件要求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填寫。項目申報書內容包括現有工作基礎和優勢、工作任務分解、項目組織實施方案、主要產出和考核指標、經費預算等內容。申請單位不可針對項目某一工作任務進行申請。
2.寄達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0日16:30(以送達時間為準),并同時發送電子版。請于截止日期前將申報書材料合訂膠裝成冊一式5份加蓋公章后寄送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,同時將電子版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,郵件題目格式要求為“2021+申報單位名稱”。材料寄送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1號 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。
四、項目管理和實施
我中心將組織專家評審,重點評審申請單位提交項目申報書的可行性、技術先進性以及預算編制的科學性、合理性,并對承擔該委托業務所必要的資質、業務水平、相關業務經驗,管理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價,擇優確定承擔單位,評審結果將于2021年9月發布。
承擔單位應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項目各項任務,并提交考核指標要求的各項工作成果和任務總結報告。
五、聯系方式
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1號
聯系人:涂瑩燕
聯系電話:010-84665391
傳真:010-84636349
電子郵箱:ceett@edcmep.org.cn